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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NOTES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刘德坤:​密尔《论自由》的读书笔记

密尔《论自由》的读书笔记


乘着国庆长假,重读完密尔的《论自由》,密尔在《论自由》中讲了言论自由及个体个性存在的必要,个人干涉他人需以他人侵犯其利益为前提,最后陈述政府行为应适可而止,否则会影响国民性格,造成社会止步不前的恶果。密尔是功利主义的代表,其著作有《代议制政府》等。

一、压制他人行为的原因及多数人的暴政

压制他人行为是基于习俗、优势阶层的利益和优越感。而多数人的暴政无所不在,“尽管多数人的暴政很少诉诸极端的惩罚,但却使人无所逃,它更深入地渗透到生命的细枝末节并且奴役灵魂本身所以,仅对官员专权进行防范是不够的,更需要防范的是来自占优势的观念和情绪的暴政;防范社会以刑罚之外的方式将其想法和经验作为行为规范加诸持异见者的倾向;防范社会東缚那些与其志不同道不合的个性的产生与发展,并强迫所有角色都按照其模型来塑造的倾向。”(P5)

二、言论自由是如何影响人类发展的

其一,绝对正确的观点是不完全存在的。“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些观点在后世会被证实是错误甚至荒谬的。同样我们可以确定,现今流行的很多观点将在未来被弃置,正好比过去流行的观点在今天被弃置一样。”(P19)

其二,压制言论自由的后果。

“压制一个观点不许表达,这个罪过是对全人类的劫掠,既是对今人也是对后人的劫掠……因为,如果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反对者们就失去了获得纠正的机会;如果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他们就丢掉了另一项巨大的好处——其观点与谬误碰撞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更清晰的认识和更生动的表达。”(P5)

第一,损害人类的智力发展,奴役人类性格。压制言论自由导致的社会偏狭,“并不会杀死任何人,也不会根除任何观点,但却会诱使人们掩饰其观点,或者放弃任何主动传播其观点的尝试。”(P35)如此一来,“牺牲的却是人的勇气,这不可能孕育出开放而无畏惧的品格,不可能孕育出那些一度装点了思想殿堂、有逻辑头脑且富于恒心的知识分子。”(P36)同样,“在精神奴隶制的大趋势下,曾经有过伟大的思想家,也许以后还会出现。但在这样的环境下,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有一个思维活跃的民族。”(P37)

第二,丧失对真理的准确认识。“由于缺乏自由讨论,不仅这些观点的依据被遗忘,更多时候连它本身的意义也被遗忘了。那些承载着它的词句不再能启发思绪,或者只能揭示它们原本要表达的内容里的一小部分。”(P42)

    三、个性是如何影响人类发展的

第一,为什要允许个性存在。“人类并非绝对可靠,人类的所谓真理多半不全然正确,除非获得来自反面观点的最全面、最透的比较。否则‘意见的统一’就不会太理想。除非人类比当下更有能力认识到真理的各个方面,那么分歧就不是什么坏事,反倒是有利的。正因为人类并非绝对可靠,不同的观点才有价值,同理,不同的生活经验也有价值;各种各样的性格特质都应有自由发展的空间,只要不伤害他人;不同生活方式的价值可以借由实践去验证,只要有人愿意去尝试。简单来说,就是任何在大体上不干涉他人的事务上,个人都可以坚持己见。如果一个地方是由人们的传统习俗来规定行为准则而非个体的个性,那么这个地方就会缺少一项促成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和推动个人与社会进步的首要动力。”(P62)

第二,个性发展何以重要?“发展与个体性是一码事,而只有个体性的培养才能够,也才可能孕育出全面发展的人。……这些获得充分发展的人类对于未获发展的那些人也是有帮助的。面对那些不向往自由,不使用自由的人们,我更有必要指出,只要不限制他人享有自由,他们自身就会因此获得可观的回报。首先,我想人们应该能从这些人身上学到些什么。谁也不会否认,创造性是人类生活中的瑰宝。发现新的真理并找出那些随着时代变迁不复正确的真理固然十分重要,而进行新的尝试,树立更加文明的行为典范、品味与观念也同样重要。……这少数几个人就好比是地上的盐、没有他们人类生活就会是一潭死水。是他们给人类引入了前所未有的好东西,亦是他们为人类维系着固有的良善……天才总是少数,但为了拥有天才,我们必须善存孕育天才的土壤。只有在自由的空气里天才才能自由地呼吸。天才是比其他人更具个性,因此也更难适应环境,要他们适应社会为避免人们费力去塑造自身而提供的模具往往格外痛苦。如果他们因为淫威而屈就于模具,并且任由那些受模具束缚的才华无法施展,社会将无法从天才那里获得半点裨益。……一切明智与高贵高贵的事物的诞生总是源于个体,且往往始于某一个人……当平庸之辈的意见广泛地成为决定性力量时,要制约和改善这种趋势就需要那些思想卓越的人日益突显其个性。因而,那些出众的个人尤其应该被鼓励与众不同,面非遭受压制……正是因为观念的暴政给特立独行烙上了耻辱的标记,那么为了打破专制,人们就更应该特立独行。个性力量壮大之处,特立独行的人和事就多。在一个社会里、特立地行是与天才的数量、精神的活力程度、道德勇气的力量成正比的。敢于特立独行的人如此稀少,正彰示着我们所在的这个时代最大的危机所在……一个民族似乎只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进步,而后就会停滞。会在什么时候停滞呢?会在当这个民族不再认同个性的时候。”(P69—77)

四、政府行为是如何影响国民个性的

“在政府现有职能上的每一次加码都会使得政府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张,使得越来越多的积极有为的公民变成政府的应声虫或者是某些想要执政的政党的应声虫,如果公路、铁路、银行、保险业、股份公司、大学、慈善机构都变成政府的一部分;此外,如果市政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及他们所代理的一切事务都成为中央机关的一部分;如果各种企业的员工都由政府聘用并供养,巴望着政府来实现每一次升迁,那么仅仅靠新闻自由和人民立法机构无法使任何国家拥有名副其实的自由。行政机构的设置越有效、越科学,招揽顶尖人才为其服务的计划越巧妙,其危害就越大。……如果一个国家的全部优秀人才果真都被吸纳到政府公职当中来,那么旨在获得这种结果的提议就值得深思了。如果所有要求统一组织和综合考量的社会事务都把控在政府手中,而政府的职位普遍地由能人担当,这样一来,此国所有的文化积淀和实践智慧都会集中到一个累赘的官僚系统中,除了少数纯粹的学者外,其余人都要仰仗这个官僚系统——普通人在一切事务上向它寻求指导和命令,有能力和野心的人则在其中寻求上升空间。进入官僚阶层,或者在进入之后谋求上升成了人们实现‘雄心壮志’的唯一诉求。在这样的体制下,不仅作为局外人的大众因为缺乏实际经验而无力批评监督这一官僚机构的运转,而且即使专制统治下偶然出现的机会或是民主制度的自然运转使得锐意改革的统治者得以上台,与官僚集团利益相左的改革也不可能发生。……在文明更先进、反叛精神更强烈的国家,公众习惯于指望国家来为他们打理一切,或者至少在没有征求国家意见,让国家告诉他们什么可以做和怎么做之前,自己就完全无所作为。人们自然而然地认为国家要为他们的所有不幸负责,当不幸超过了他们的忍耐限度,他们就揭竿而起,自称‘革命’。继而,某个人便会一步登天,向官僚集团发号施令,而无论他是不是拥有国民授予的合法权力。之后一切又周而复始,官僚集团依旧把持朝纲,无以代之。

……凡是官僚包办一切的地方,他们所反对的事就绝无可能做成。这种体制是集举国之经验与实践的能力来组成一个任凭差遣的机构以统治其余的人;这一机构本身越完美,它就越能成功地吸引到那些社会各阶层的精英,并教育他们,使之为其所用;它的束缚也越发无所不在,它自己的成员亦是被奴役者之一。因为公职人员们就是其组织和纪律的奴仆,正如被统治者是统治者的奴仆一般。一个清朝官员和一个最卑微的农民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是专制的工具与产物。说得难听点儿,一个耶稣会士就是他所在教会的奴仆,尽管教会本身是为了谋求集体的力量和成员的地位而存在的。

我们不该忽视的是,政府机构将一国的核心力量尽收囊中,这迟早会给该机构的智力活动与进步带来灭顶之灾。他们联合在一起,共同运转起一个机构,而这个机构如同其他所有机构一样,很大程度上必须在既定的章程下运行——而公职人员群体总会很容易在千篇一律的日程中难抵诱惑,渐次沦为尸位素餐之徒;间或他们摆脱了拉磨骡子的枷锁,却又流于那些经不起推敲的粗鄙做法,这足以让他们的领袖幻想破灭。依靠体制外具有同等水平的有识之土所发出的警醒的批判,是对这些看似对抗,实则紧密联合的政党的唯一制衡,也是促进该机构办事能力,使之维持高水准的唯一因素。这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必须要有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形成这类能力的方法存在,还必须为它提供正确批判实际事务所需的经验和机会。如果我们想拥有一群始终有能力、有效率的官员,尤其是一群能够发起、愿意采取进步措施的官员;如果我们不希望自己的政府堕落为腐儒统治,那么政府就不能霸占一切造就和培养政府所需的人才的领域。

……政府应该尽可能地不去干预个人的发挥与发展,而是提供支持与鼓励。当政府不再试图唤醒个人与团体的活力与能量,而是以自己的作为取而代之、间题就会产生。当政府不再鼓励、建议或是偶尔批评,而是使个人或团体戴着脚链工作,命令他们靠边站,自己越代庖,危害就会出现。从长远看,国家的价值在于其国民的价值。国家如果把国民精神发展进步方面的利益摆在它的治术之后,或者类似的由实践产生的细枝末节的事务之后;如果弱其国民,使之成为国家手中温驯的傀儡,即便是出于好意,到头来也会发现,国民弱则一事无成,而那牺牲万千换来的完美国家机器,终将一无是处。因为为了使这机器运转良好,它的代价是这个国家的生命力。”(P120—125)

 

以上皆引用自(英)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自由》,鲍容译、杨柳岸校,中华书局2016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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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22820171051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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